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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OEM--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最初被稱為原始設備製造,現在則被稱為「專業(委託)代工」。

主要是純代工,不含產品設計,設計及配方是由委託廠所提供的,賺的是勞力工錢。

製造商依企業客戶需求,生產符合客戶要求的產品,後掛上企業客戶的商標品牌,由客戶自行銷售。因此,接獲訂單的製造商,所製造出的相似商品,會掛上許多不同的品牌。會下OEM單的企業,是基於節省生產成本和部份管銷費用的成本考量

需具備:充裕的勞動力,提供國際市場上所需的產品製造、組裝之委託代工服務能力。

 

 

B.ODM--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「原廠委託設計」
除代工生產外,產品的配方及設計是屬於代工廠的,這可提高代工價格,並守住客戶不流失,除非客戶用另一設計,所以客戶擁有品牌權。

需具備:產品設計開發及生產組裝能力,並能與ODM買主共同議定產品規格,進行產品設計或改良的工作。

 

 

C.OBM-- 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「建立品牌」自有品牌及生產,跳脫代工範疇,是品牌擁有者。需具備:行銷通路能力來推銷販賣產品,發展出自己的企業形象,進而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。

 

 

D.IDM--Integrated Deviced Manufacturer「整合元件製造」 

是指從設計、製造、封裝測試到銷售自有品牌IC都一手包辦的半導體垂直整合型公司。需具備:高技術與資本密集之特性能力依其技術與資金上的優勢席捲市場,形成少數獨大的寡占局面。

在產品設計與發展的活動,經由高效能的產品開發速度與具競爭力的製造效能,滿足買主需求。足夠的技術能力及不斷的提昇設計能力,進而能夠開始接案接單並處理產品的相關設計開發。

 

 

 

[總結](2022/10/11修正)

OEM(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):就代工廠,只負責做生產。

ODM(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):貼牌生產公司,只有從設計到生產。生產完成後交給有名的公司貼他們的LOGO出售。注意設計是屬於貼牌生產公司。

OBM( 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 ):自有品牌生產商,囊括了設計、採購、生產、販售的公司。

IDM(  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r ):整合元件製造廠,囊括了設計、生產製造與銷售IC的半導體公司

 


參考資料:

1. OEM (link)

2. ODM (link)

3. OBM(link)

4. IDM(link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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